朴泰桓下跪请求出战奥运会遭拒绝 |
北京时间5月11日消息 因为违反反兴奋剂条例被国际泳联(FINA)禁赛一年零六个月的韩国游泳奥运冠军朴泰桓在第88届东亚游泳锦标赛暨韩国里约奥运会二次选拔赛中,在参加的所有四个项目都夺得了冠军,并都突破了FINA规定的奥运出场资格纪录A。昔日的世界自由泳王者用选拔赛的四冠证明自己已经复活,走出兴奋剂丑闻的阴影。但按照大韩体育会(KOC)的规定,因为药物被禁赛的选手在禁赛期满起的三年内都无法获得韩国国家队选手资格,这也意味着朴泰桓无法出场里约奥运。赛后,恩师卢民相和朴泰桓先后下跪谢罪,请求KOC放行,但KOC迄今未改变立场。今天上午,韩国泳联正式公布了参加里约奥运的22名候补选手名单,朴泰桓被除名。
朴泰桓下跪请求出战奥运会遭拒绝 |
韩国泳联管理委员会在11日上午召开会议,正式选定了代表韩国参加里约奥运会的22名游泳候选选手名单,朴泰桓的名字并未列在其中。韩国泳联的相关人士指出,朴泰桓被除名的原因是他不符合KOC的国家代表选手选拔规定,所以他不是国家队选手也不能被选为出征里约奥运游泳比赛的候补选手。韩媒透露,尽管自朴泰桓在奥运选拔赛勇夺四冠以来,关于他应否出征里约奥运的话题一直争论不休,但KOC坚持一贯的立场。根据KOC的国家队代表选手选拔规定第5条第6项:“因为药物被禁赛的选手在禁赛期满起的三年内都无法获得韩国国家队选手资格。”
值得一提的是,昨天在首尔市麻浦区由韩国体育文化研究所主办的“朴泰桓里约奥运参赛问题”研讨会,韩国体育、法律等业界专家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以前韩国游泳队主教练卢民相、知名律师林成雨为代表的人士认为应该给朴泰桓参加里约奥运的机会,而KOC旗下的体育公正委员会委员崔东镐、知名律师朴智勋等人则持反对意见,称不应该为朴泰桓修改国家队选手选拔规定。林成雨律师指出,朴泰桓已经接受FINA的禁赛处罚,但面临KOC的二重处罚无法参加里约奥运,“他可以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提诉,要求介入仲裁。”这一见解的依据是2011年10月CAS处理国际奥委会(IOC)和美国奥委会(USOC)之间的纠纷所下达的判决——“大阪规则”:因为兴奋剂问题被禁赛6个月以上的选手不能参加下一届奥运会的处罚属于“二重处罚”,选手可以不执行。另一位知名律师朴智勋反驳道:“KOC的规定不属于二重处罚,规定只是限制他不能成为韩国国家队选手,但并不限制他的正常选手生活和参加奥运会的资格。”也就是说,KOC的规定只是约束了作为“韩国选手“的朴泰桓,并不限制作为“游泳选手”的朴泰桓的活动。如果朴泰桓本人愿意,可以改变国籍,以代表其他国家的方式出场奥运会。林成雨律师直言这是“诡辩”:“从年龄和时间限制等因素看,他不能代表韩国参加里约奥运会,这就已经是实质上的二重处罚。”
关于应否给朴泰桓“特殊福利”的问题,双方也是激烈对立。体育公正委员会委员崔东镐指出,如果改变规定的话很明显是给朴泰桓一人的福利,这违反了公平性。卢民相指出从韩国泳坛的现状考虑,根本没有考虑是否应该给弟子朴泰桓福利的余地:“奥运选拔赛上只有朴泰桓一人突破了奥运派遣纪录,给他奥运入场券,不会令其他选手因此失去奥运会资格。”但今天韩国泳联正式将朴泰桓除名,意味着事情没有回旋的余地,留下朴泰桓的,只有向CAS提起诉讼这一条路?!(麦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