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到十分遗憾的是,十多年前因为注册“越香王老汉”商标而成为“红人”(当时还没有“网红”这个概念)的王老汉臭豆腐,在经历十多年沉浮后,不但没有像当时大家期待畅想的那样“规模化”“品牌化”,反而因为无生产许可证可能招来了一笔43万元的罚款,成为了十多年后的又一个“热点”。
十多年前,我采写了“绍兴臭豆腐注册首枚商标”这条新闻。记得当时这篇稿子被全国很多报纸转载,还获了个浙江省好新闻奖。
我还记得一个细节,王老汉“爆红”后,很多人成群结队去吃他的臭豆腐,当时的市卫生监督所特地去察看了他的生产场地,发现卫生状况不大理想,便督促并帮助他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了整修,生产的地方贴上了白瓷砖。那时候还没有“店小二”这个说法,但即便从现在来看,这也是一种人性化执法。
这么多年过去,王老汉已80多岁了,已卖不动臭豆腐了,接手他生意的是他妻弟赵宝贤,臭豆腐生产车间也从辕门桥搬到了灵芝镇。
据说,这一次被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是因为赵宝贤的作坊无证生产,被查到后下达了拟罚款43万元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43万元不是个小数目,拟处罚的对象又是一颗小小的臭豆腐,而且臭豆腐这个行业由于生产条件的特殊性,相关证照规范上一直存在着空白地带。这也是这起拟处罚为什么引起那么大争议的主要原因。梳理一下,喧嚣尘上的争议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为什么过去不查现在查?为什么不查别人查他家?为什么拟处罚之前没有通知整改?
关于过去查和现在查的问题,我觉得是不需要争议的。不管过去查还是现在查,只要所查的情况属实,不能去反推动机。为什么不查别人只查“王老汉”,我觉得也有一个偶然性的问题,同样不能反推。就个人理解,我觉得第三点,或许更有探讨的空间。
应该说,“事先整改”的柔性执法和突然袭击的刚性执法都是合法的。就个案而言,由于臭豆腐行业的特殊性——百十年来都是这么下来的,属于传统生产工艺,要求其生产场所完全符合要求,且三证齐全,合法且合情理。但是,不管是王老汉本人还是其亲属,无论文化水平还是素养认知,都是存在欠缺的,他们应该是执法中被柔性关怀的对象。
所以,如果在拟处罚之前提醒整改,并给予一定的整改期限,不但更加合理,还会更有助于该行业的规范发展。
在我看来,这次拟处罚不仅是一个“王老汉”的事,还牵涉到这个行业的未来。虽然只是一块“上不了大雅之堂”的臭豆腐,但却是绍兴的特色和味道,跟旅游、文化、城市形象都有紧密的关系。所以,东西虽然很小,却值得精心呵护。
此事报道以后,很多人跟我说,你赶紧写个评论吧,因为你对臭豆腐行业是比较了解的。其实说真的,我觉得对事件的评价和行业的评价,完全是两码事。就事件来说,很多网友在留言中都用了“选择性执法”等比较激烈的字眼,但我觉得执法这种行为,本身既有普适性又有偶然性,没有依据不能随便说。也有人说,如果连“王老汉”都关门了,那么臭豆腐是不是会成为历史呢?我觉得这个说法也缺乏理性,别说“王老汉”,再大的品牌,一旦违法了,都要面临一样的处罚。我只能期望,这起沸沸扬扬的“一颗臭豆腐罚43万”的事件,是一次对行业发展的警示,更需要一个皆大欢喜的转折,既有人文关怀,又体现民本意识,最终促进这个行业的规范管理和发展。
若要评价臭豆腐行业,我在文章前面已经表达了遗憾。记得去年9月,美国知名美食杂志《美味》还把绍兴的臭豆腐评为“最不寻常美味”,给出了“恶臭但纯粹,让人躁动不安同时又无比可口”的评价,一时间这股臭气风靡全球,很多媒体以《绍兴臭豆腐冲出亚洲》为题作了报道。这个行业,理应在发展中走得更好,但跟十多年前如火如荼的注册商标热相比,现在不但很多门店关门了,连诸如“潘大姐”“吴字坊”等商标也消失不见了。而与之相反的是,像长沙、苏州等地,很多臭豆腐门店却开得热热闹闹、日进斗金。记得苏州平江路上的一家臭豆腐店,“绍兴臭豆腐”的招牌十分醒目,五平方米的地方,一年能赚五六十万元。所以,虽然只是一颗“臭豆腐”,但如加以挖掘,确实也是绍兴的一张“金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