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质监部门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在8月10日前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逐台进行检查。次日,甘肃省质监局、兰州市质监局相继下发通知,开展了为其十天的集中整治。昨日,记者自质监部门获悉,在为期十日的整治行动中,全省各级质监部门共检查电梯3420台,责令整改1170台,依法封停88台。
市质监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7月27日,兰州市质监局立即组织开展了为期十天的集中检查,要求各县区质监局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做好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安全常识培训、应急处置等工作。
同时,在甘肃省质监局记者了解到,此次电梯安全大检查专项活动采取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自查和质监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要求立即停用,对违法违规使用电梯的单位要立即查处,依法封停。在为期十日的整治行动中,全省各级质监部门共检查电梯3420台,责令整改1170台,依法封停88台;全省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自查电梯5326台,完成整改1236台,主动停用电梯240台,监护运行183台;其中自查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3093台,完成94台,监护运行58台。
据悉,兰州市的电梯安全整治行动早在年初便已逐步开展。2015年1月1日至8月10日,兰州市共摸查电梯13391台,发现隐患652处,已整改582处,主动停止运行电梯34台。
根据兰州市质监部门的排摸与检查,兰州市在用扶梯全部进行了定期检验,并在有效期限内,有使用登记证和安全人员管理人员有效证件,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建立了安全技术档案、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措施。
在兰州市质监局采访时记者了解到,此次整治行动结束后,兰州市仍将根据2015年年初制定的《兰州市2015年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继续针对兰州市范围内使用时间长、故障多、投诉多的电梯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安全隐患的电梯要逐台建立台账,并督促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根据方案,在10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兰州市质监部门将对学校、医院、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在用电梯和重点监控电梯进行深入督查,对发现问题的电梯实施挂牌督办,定期曝光电梯重大或电信违法案件,遏制电梯安全突出问题。
12月期间,此次针对电梯的安全整治工作将进入总结提高阶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安全监管工作,逐步建立电梯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