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工作的实施,是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解决供热收费矛盾的具体措施和有效途径,也是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一项否决性指标。去年以来,我市大力推进供热计量工作,在市直各相关单位、四区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截至8月20日,近郊四区范围内已完成计量热费结算面积1220万㎡,占创园指标的107%,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达到32.2%。
加大监督力度落实计量收费
市建设局、市物价局、市房管局、市热力总公司及近郊四区政府要对已经安装计量装置的居住建筑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实现计量收费,并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加大监督执行力度,落实计量收费;督促计量装置厂家配合供热单位做好计量装置运行维护管理,及时排除故障,尽力保证计量装置平稳运行。
作为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送供热计量整改工作督办通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供热计量相关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多次召开供热计量推进会,进一步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督促各单位限时整改。多次召开现场会议,督促落实分户计量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了供热计量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制定并由市政府下发《兰州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改革攻坚方案》同时,对供热计量整改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四区、市国投、市城投、市热力总公司计量收费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全面落实供热单位计量收费
监督指导供热单位及时公示用户及计量热费情况;配合市物价局及时制定并出台计量热价政策;联合市物价局召开供热计量收费安排会;县区物价局牵头,开展供热计量收费专项检查;对重点项目由市物价局、市建设局联合进行抽查。督促全面落实“两部制”收费政策,完善相关资料,建立健全档案。对拒不执行的按《价格法》的规定依法查处。
严把新建供热计量工程关
审批机构严格贯彻市政府2014年7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工程管理的通知》兰政办发[2014]168号文,明确各市属各审批验收管理机构职能分工,严格落实国家供热计量规范标准,全面落实供热单位选表、安装权,确保新建建筑达到计量收费条件。
对不合格的计量工程市区供热管理机构全力配合审批监督部门,通过召开推进会、约谈、下发整改通知和新建项目的审批约束等措施,督促建设开发单位按规范整改,达到计量收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