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超过交房期四个月了,我问了售楼处,对方说有一个手续还没办下来,所以不能交房给钥匙。”3月9日,单女士向晚报热线咨询,她很想知道开发商逾期交房,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2013年,市民单女士首付购买了一套新房,当时售楼处称2015年11月交房,为了获得最大优惠,单女士分两年交清了50余万元购房款。可交房期却一拖再拖。对此,记者采访到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的李涛律师,李律师介绍,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无法按期交房,购房者应给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但开发商要承担一定违约责任,违约金按购房者已交付的购房款从合同规定的交房期限到实际交房日期所发生的利息计算。如宽限期满,开发商仍不能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所有利息,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一般按所交购房款的一定比例计算,但一般不能超过所交房款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