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幸福感,每人感同身受。这里面包括市民对城市的认同感、归属感、安全感,以及是否宜居宜业、生活品质、生态环境、社会文明程度、社会保障及公众福利水平怎样等等。此外,还包括外界对本市的向往度、美誉度。城市不分大小,最重要的是要让市民共享城市文明成果,人人在这里生活得舒心、愉快,有尊严。而这其中,城市的生活环境及宜居程度正是其中的重要因素,也是兰州下一步提升市民幸福度的努力方向之一。
“人们来到城市是为了生活,人们居住在城市是为了生活得更美好。”然而愈来愈多的城市之“痛”,让人们屡屡感叹“伤不起”:交通拥堵,出行不便,厕所难找,停车不便……有的住宅建起来了,但水电暖不配套,居民住进来了,但没有地方看病、上学。为彻底解决这些困扰群众的难题,“十三五”期间,我市也将通过深化城市综合改革,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优化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实现城市宜居宜业。
建设幸福城市,核心是以人为本。“住有所居”是所有兰州市民的最大梦想。要继续完善差别化落户政策,加快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打通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通道;要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加快实现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只有全体居民公平地享有城市公共资源,才能使新增市民更好地融入城市,使新老市民共同享有和谐友好的城市环境。
建设幸福城市,要加强生态建设,美化人居环境。雾霾锁城、河流污染、“逢雨必涝”的城市,无论如何都和“宜居”沾不上边。反之,宜居的城市不仅要有风格协调的建筑,更要有如诗如画的风光。对于这一点,我市也将继续大力实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推进传统产业“出城入园”,疏解城市功能;树立“重新自然化”的理念,通过“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扩大城市绿地,同时要继续巩固南北两山绿化成果,统筹规划建设城市绿化带,让城市再现绿水青山。
建设幸福城市,要保有文化内涵,带领全体市民共建共享城市文明成果。经过十多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持续努力,文明新风已经融入每位市民的生活之中。外塑城市之形、内铸城市之魂,从城市环境建设到市民素质提升,全城在行动、全民在参与。伴随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园林城市、卫生城市、节能减排示范城市等创建过程的推进,兰州正不断丰富着首善之城的深刻内涵,一点一滴化蛹成蝶。2015年至2017年是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期,也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期和攻坚期。目前,兰州各种创建活动依然热潮正酣,在活动中孕育文明,在创建中提升素养,城市环境面貌悄然改变,市民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内心的幸福感也日益增强。
“天下大事必做于细”。不同于传统城市建设,建设幸福城市需从细处入手,细化标准,做细服务。能否让群众吃得放心、行得顺畅、住得惬意、病得无惧、老得无忧,已成为我们评判幸福城市的重要标准。而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坚持好人民城市为人民,才能让群众在兰州这座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更幸福。